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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监理》2011年第4期

 

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苏建监协(2010)1号

 
 关于在推荐表彰中国工程监理行业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同时,开展表彰“江苏省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活动的

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监理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2010]15

号)的文件精神,提高我省工程监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协会决定按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

”的同时,开展表彰江苏省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活

动,现将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表彰范围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

的推荐范围及其它要求,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文件有明确要求(附件一)。

    2、拟表彰的江苏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其企业成立三年以上,符合

评审条件;提出加入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申请的企业也可参与推荐和评选,但应当在2010年5月20日

前取得会员资格(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所在企业也应符合此条件)。

    3、拟表彰的江苏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在其申报的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符合评审条件;所在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资质,且为江苏省建

设监理协会的单位会员。

    4、拟表彰的江苏省优秀监理工程师: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

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其申报的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符合评审条件;所在企业须具有工程监

理资质,且为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的单位会员。

    二、表彰名额

   (一)推荐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表彰名额

    按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分配我省名额推荐。

   (二)省建设监理协会表彰名额(含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推荐表彰名额)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31家;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40名;

    3、优秀监理工程师50名。

   (三)省辖市监理协会向省建设监理协会推荐表彰名额

    各省辖市推荐表彰名额系按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数额比例分配,其名额详见附件二。

    三、推荐条件

    1、推荐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表彰条件

参见《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监理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2010]15号)。

    2、江苏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条件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附件五。

    3、在符合本通知的各项条件前提下,获得2009年度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表彰的江苏省示范监理企业

和江苏省优秀监理企业的监理企业可优先推荐评审省先进监理企业;获得2009年度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表

彰的江苏省示范项目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可优先推荐为省优秀总监和监理工程师;2008年10月以后建设部

表彰的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项目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可优先推荐为省优秀总监和监理工程师。

    上述推荐条件仅为参与评优的基本条件并非充分条件,请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推荐上报时应坚持标

准,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范围内按所分配的推荐名额范围内,以优先顺序上报,省协会将参照按照各

市排序好中选优的原则,并依据评审条件及申报资料组织评审。

    四、组织工作

    1、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组织本市(含所辖县、市)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先进企业”、“优秀

总监理工程师” 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推荐工作。部属、省属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参加企业所在市的推

荐申报。各市推荐上报的企业和个人名单应征得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在本市范围内原则上按

优先顺序排序上报。

    2、未成立建设监理协会的省辖市推荐工作,由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商请当地建设局有关业务

处室负责协助实施,并委托省建设监理协会在该市的常务理事单位负责联络工作。

    3、推荐工作原则上由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按照推荐要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省建设监理协会会

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统筹兼顾、协商解决,以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
 
    4、请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的推荐结果(汇总并按顺序排列)及材料和附件报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各市材料应按照下列时间安排表上报,逾期上报者视作放弃。

    五、时间安排

    表彰活动申报评审及表彰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上报省建设监理协会材料:2010年5月26日前;

    2、复核:2010年5月27日—6月10日

    3、公示:2010年6月15日前

    4、公告:2010年6月25日前

    5、表彰大会:2010年四季度

    六、其他

    1、请各省辖市监理协会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把关。

    2、请各省辖市监理协会对推荐的企业及个人的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要求申报企业对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奖项目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附有正文、含期刊期号和目录的复印件,所有

复印件由各市协会核对原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实),对弄虚作假获得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个人荣誉的,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

    3、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表彰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

”,由省监理协会组织在各市上报的推荐名单中,依据评审条件评选产生,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

后公示。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上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名单,由省监理协会组织在江苏省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范围内按中国建设监理协

会的评审条件评选产生,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后上报。

    4、对获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省建设监理协会表彰的优秀个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申报材料以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各市监理协会统一汇总后,于5月20日前送交江苏省建设监

理协会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放弃。

    6、同时申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应按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要求另报两套完整的申

报资料。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1号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电话:025-86631268       传真:025-83309567

    电子信箱:jssjsjlxh@sohu.com

    联 系 人:朱爱平、史娟

    附件:

    一、《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监理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2010]15号)

(下载网址 http://www.zgjsjl.org

    二、各省辖市推荐申报名额;

    三、江苏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审条件;

    四、江苏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五、江苏省优秀监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六、江苏省工程监理先进企业申报表;

    七、江苏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八、江苏省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九、各市推荐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汇总表;

    十、各市推荐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汇总表;

    十一、各市优秀监理工程师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十日

 
    抄送:省住建厅建管处、各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附件:通知及附件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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