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设监理》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会信息宣传工作,规范《江苏建设监理》通讯员管理工作,促进通讯员作用的发挥,制订
本办法。
一、通讯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策水平。
2.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
3.热爱宣传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善于调查研究,有较好的写作基础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特邀通讯员由协会秘书处信息部直接聘任。
二、通讯员的产生
1.《江苏建设监理》通讯员由各市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及有关企业负责推荐,个人也可自愿
申请。
2.申请人如实填写“《江苏建设监理》通讯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两
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直接寄交江苏建设监理协会信息部。
3.经江苏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正式聘任为《江苏建设监理》通讯员,并颁发通讯员资格证书。
三、通讯员权力与义务
1.颁发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通讯员证书,并每期赠阅《江苏建设监理》一份。
2.《江苏建设监理》和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优先考虑采用通讯员的稿件。
3.优先参加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和《江苏建设监理》杂志及网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4.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通讯员并通报表彰。
5.通讯员要积极向《江苏建设监理》撰写或组织推荐新闻稿件。反映本单位或行业上的重要信息、
工作成果、技术与管理经验等。
6.通讯员要积极参加《江苏建设监理》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江苏建设监理》编辑部委托或
协办的有关工作。
7.通讯员要主动关心《江苏建设监理》杂志的创新发展,积极反馈各方面意见,对刊物内容和刊物
质量等经常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8.通讯员要自觉与《江苏建设监理》编辑部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加强交流。
四、通讯员考核与评价
1.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信息部负责对《江苏建设监理》通讯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见附件2:
考核评价办法;附件3:考核评价表。
2.考核评价为先进通讯员和被评选为优秀通讯员的将通报表扬,并对优秀通讯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
3.连续三次被评为《江苏建设监理》优秀通讯员的,将享有《江苏建设监理》荣誉通讯员资格,长
期获赠《江苏建设监理》每期一份。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通讯员资格自动取消,并停止赠送《江苏建设监理》期刊。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与修改权归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附件:1-3表
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2009年6月8日